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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女婴屠场上(第1页)

从梁牧师口中得知周少龙跟孤儿院里的一名叫美珑的孤儿很谈得来,而且每次到此就是为了找她,恰好此时她就在我们眼前出现。

顺着梁牧师所指的方向,我看见的是一名年约十四岁的花季少女,乌黑秀丽的头发长及肩膀,脸色欺霜胜雪且白里透红,双眸黑白分明,犹如清澈见底的湖泊,漂亮得让人惊讶。如此美人胚子长大后必定能艳压群芳,怪不得周少龙会经常来找她,我要是晚十年出生,也会天天来这里做义工。

然而,她虽然长得漂亮,但衣着却十分怪异,感觉有点像中东的服饰,是一件宽大的长袍,上身只露出头部和手掌,下身只能看到一双穿着凉鞋的秀足。不过袍子虽然宽长,但感觉却十分合身,就像量身订做一样。而且她还戴着一个很特别的木制发夹,怪异中有种另类的美感。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非主流?听说时下的少男少女很流行这玩意,不过她显然比同龄人更懂得运用这种另类风格。

梁牧师向她招手,她便向我们这边走过来。在她还没走近时,蓁蓁小声地问梁牧师:“有中东人给你们捐衣服吗?”

梁牧师笑道:“暂时还没有,美珑的衣服是她用捐赠的衣服改成的。其实善心人所捐赠的衣物,有很多都不合身,刚才那些小朋友所穿的衣服都是经过她修改的。还有她的发夹,也是她自己做的。”

“她年纪轻轻就这么能干了?”蓁蓁略显惊讶。

“是啊,这孩子很能干,很多事情都会做。唉,真是个苦命的孩子,愿主能保佑她!”梁牧师叹息着在胸前画了个十字。

正所谓“穷人孩子早当家”,环境不好自然会迫使人学会照顾自己及身边的人,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。然而,梁牧师为何一再说美珑命苦呢?如果因为她是孤儿的话,那孤儿院里所有孩子都是孤儿,为何单单说她命苦呢?

正想问这个问题时,美珑已经来到我们身前了,她很有礼貌的向梁牧师问好,然后又向我们露出甜美的微笑。梁牧师简单地给我们作了介绍,然后就让美珑招呼我们,自己则继续去教小朋友写字。

“你认识他吗?”我把周少龙的学生证递给美珑,她一看便紧张地问:“少龙怎么了?他已经快十天没来过了。”

“很抱歉,他已经去世了。”

“他,他死了?怎么会这样?”她脸露惊讶之色,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。双眼随即涌现泪光,楚楚可怜的样子十分惹人怜爱。

“虽然我们知道你很难过,但希望你能明白,我们必须调查清楚他的死因,把凶徒绳之以法。”

她含泪点头:“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呢?”

“我想知道九天前,也就是上个星期五,他有没有来过?”其实,我说这句是有语病的,因为星期天才是一个星期的开始,上个星期五应该是两天前。不过,很多人都以为星期一是一个星期的开始,所以我才这样说,只要对方能明白我的意思就行了。

“嗯,他有来过。他几乎每天放学后都会来一趟,可是从那天之后就没有再来了……”她说着掏出手帕擦去眼角的泪水。现在这年头,有带手帕习惯的人可说是凤毛麟角,大部分人都习惯用更为方便的纸巾,也许只有像她这样的孤儿才会有这种节俭的习惯吧!

“能详细告诉我那天的情况吗?譬如他有没有跟谁生过气,又或者有没有向你提及过一些特别的事情。”

“他那天去过地下室……”她的脸色突然一寒,似乎想起了一些可怕的事情,徐徐向我们讲述九天前的情况——

那天天气不太好,少龙刚来到就开始下雨了。我们一起教小朋友写字,教着教着,他突然问我教堂里是不是有个地下室,因为他看到内堂的地上有道木门。我听袁修女说过地下室的事情,她说在解放前,院里收到的孤儿都会先放到地下室,但后来就没有这样做了,现在地下室是闲置的。不过,袁修女不喜欢我们到地下室玩,所以我和院里的其他人都没下去过,也不知道下面是什么样子。

少龙似乎对地下室很好奇,不停问我下面会不会有什么有趣的东西,我给他说得也很想去看看,可是又怕袁修女会不高兴,所以就没理他,去了厨房帮忙做饭。做好饭后,我本来想问他要不要在这里吃饭,可是却没找到他,就想他会不会跑到地下室去了,于是便到教堂的内堂里找他。

我刚来到内堂,就看见地下室的木门打开了,袁修女正和他一起走出来。袁修女还说他不该这么调皮,跑到地下室去,说那里已经很久没使用,不但空气混浊而且地面湿滑,要是在里面摔倒就不好了。

袁修女走后,我问他在地下室有没有看见有趣的东西,他当时的脸色不太好,说话也支支吾吾的,只是说下面什么也没有。不过,我心里总是觉得他在撒谎,就缠着他问。当时雨刚停了,他就说要回家吃饭,甩掉我就跑了……

从美珑的叙述中可以得知,周少龙在失踪前曾经去过地下室,或许能在那里找到一点儿线索。于是我便叫她帮忙把袁修女找来,带我们去地下室查看。

“袁修女不喜欢别人去地下室耶……”美珑脸露困扰之色,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身旁,小声说:“不如我带你们去好了,其实我也想去看看,但你们可别告诉袁修女哦,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。”

虽然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熟懂事,但终究还是个少女,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,难以压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。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我们到地下室,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我们去亦未尝不可。

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,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。对女性而言,十四岁也许是个梦幻般的年龄,她的手滑得豆腐一样,握着就让人觉得舒服,可惜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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